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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计算时间应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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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6606什么是编号?

经济补偿金计算时间应如何确定?

请问:我是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今年企业没有与本人协商,我被无故降职,本人提出辞职和经济补偿,为何从2008年开始计付?

咨询者:fa488841广东
[咨询时间:2013-07-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7
]
回答时间:2013-07-11 17:39
吴远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8条之规定,该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3-07-12 10:46
李翠英
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开始实施的,这部法律规定某些情况 下劳动者提出辞职是有补偿的,根据法律不溯既往原则,所以从2008年开始计付。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3-07-12 14:20
吴君瑜
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从入职该公司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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