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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卖给新企业,企业员工在没有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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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4109什么是编号?

原企业卖给新企业,企业员工在没有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如何维权。

原企业卖给新企业,原企业员工在没有经济补偿的情况下,手持原企业的合同在新企业工作,现在新企业为了避免补偿员工的补偿金,声称原企业和新企业都是股东身份,新企业只不过是代管你们,现在新企业用各种手段逼原企业员工转签新企业的合同,转签的前提是要员工自己终止原合同。

请问原企业员工如何维权。

咨询者:fa485026广东
[咨询时间:2013-07-0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祝祥霞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017258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3-07-02 10:11
祝祥霞
可考虑两种渠道:
一、要求原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要求新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约定承接原企业的工龄。

需要律师帮助,可电话咨询。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3-07-02 16:38
杨艳国
转签可以但是工龄必须继续,而不能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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