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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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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9961什么是编号?

债务纠纷

赵律师:

您好!别人借了我一笔17万的款项用于生意周转,但欠款已于2012年12月份到期,现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我该怎么办?

她的户口所在地与常住地不在同一处,我们合同签订时是在常住地立具的,如果要起诉应该在哪起诉呢?

如果要打官司财产证明是要我们去打的吗?谢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帮我解难!

咨询者:fa478897福建
[咨询时间:2013-06-1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苗自成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3602137871
积分:104
]
回答时间:2013-06-15 21:55
苗自成
常住地需要有证明。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3-06-16 09:43
陈奇斌
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周兴芳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075837906
积分:5949
]
回答时间:2013-06-16 10:52
周兴芳
请带上资料找该律师当面咨询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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