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律师:
您好!别人借了我一笔17万的款项用于生意周转,但欠款已于2012年12月份到期,现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我该怎么办?
她的户口所在地与常住地不在同一处,我们合同签订时是在常住地立具的,如果要起诉应该在哪起诉呢?
如果要打官司财产证明是要我们去打的吗?谢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帮我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