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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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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9837什么是编号?

工伤死亡

我的朋友在酒楼租海鲜摊位,供货给酒楼,营业执照是酒楼的。

一日和他的员工送货出去发生车祸,造成他的员工死亡,请问他要负责工伤死亡的部分,还是酒楼也要付连带责任?

咨询者:fa478721广东
[咨询时间:2013-06-1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06-15 11:07
赵井燕
酒楼承担连带责任。
李先奇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2396
]
回答时间:2013-06-15 11:11
李先奇
你好

您说的这种情形,你的朋友属于承包酒楼的部分业务,因此出现伤害;

首先要求交通肇事的责任方承担人身伤害赔偿,同时还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亡待遇。

如果该遇难员工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工伤保险待遇的损失,由 承包方和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李先奇律师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3-06-15 15:29
李翠英
按工亡赔偿,申请工亡认定,由社保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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