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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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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8255什么是编号?

真心请教

我是2009年7月入职的,试工期三个月后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以后一直没有续签。

就在五月分公司以工作调整,我不适合为由辞退了我。

请问;我可以申请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的赔偿吗?

谢谢。

补充说明: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还要请问一下,是未签合同以来的全部吗?
咨询者:fa476396广东
[咨询时间:2013-06-0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6-07 22:43
魏国鹏
你可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3-06-08 11:42
李翠英
你的情况 属于违法辞退,公司应赔偿你违法辞退的八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
还有,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即从2012年11月份开始应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给你。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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