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你借出的,就无效。你可以以挂失房产证,并领取新证作为抗辩,对方如无证明是你同意的证明,将无效。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法律问题八月四号就开庭别人介绍我叔叔认识一个人这个人将我叔叔的房照截取做贷款抵押,借用房照时间是半年。
到期后再找这个人结果没有了找不到了。到期后再找这个人结果没有了找不到了而且这个人将房照抵押给第三人。
现在第三人将我叔叔告到法庭。现在第三人将我叔叔告到法庭我们找了近一年多时间发现被人骗了所以就将仿、房照挂失。
新房照与2010年三月二十九日下发。新房照与2010年三月二十九日下发第三人与五月十二号提起诉讼保全。
这种情况保全还生效吗、敬请给予快速解答八月四号就开庭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