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相关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00371什么是编号?

劳动法相关

本人2012年7月5日入职,现在怀孕4个月,公司口头提出让我自己离职,补我一个月工资。

我知道公司这么做是违法的,但如果公司强行辞退我,我应该怎么办,公司要怎么补偿我?我应该为自己申诉到什么样的补偿。

我上网查了下可以让公司给工资到我哺乳期结束,是这样吗?

对 ,我是二胎,是不是也可以享有这样的权力?

救解,帮忙,非常感谢!

咨询者:fa465939广东
[咨询时间:2013-05-0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金龙律师
[地区:江西-景德镇市
手机:15079850878
积分:1428
]
回答时间:2013-05-04 21:45
王金龙
建议来电咨询更清楚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3-05-05 08:18
杨艳国
是的,协商不成仲裁解决,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广州杨律师 13719040564 QQ;532187968
不仅是工资问题,而且还包括失业保险待遇赔偿等。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3-05-05 10:27
李翠英
你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