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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0245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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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

我与厂方签了3年合同,合同中签定的工种是仓管员,现在工作了1年多,厂方就要求调动我岗位,但是我不同意,厂方就要解雇我,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如果是不合法的话,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补充说明: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仓管部,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生产操作岗位,职务(或工种)为仓管员。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及上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甲方(用人单位)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咨询者:fa465713广东
[咨询时间:2013-05-03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3-05-05 08:13
杨艳国
协商不成尽快仲裁解决。

回答

2
王金龙律师
[地区:江西-景德镇市
手机:15079850878
积分:1428
]
回答时间:2013-05-03 20:39
王金龙
用人单位擅自调岗降薪,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3-05-05 10:44
李翠英
不合法,你有权利不同意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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