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别人担保,后因债务人出走,为其垫付2万元。现债务人已回来自己所在单位工作,现本人想向他追偿债权。
他还有其他债务60万。
我如何更好的维权。
如果我想向法院诉讼,需要请律师吗?单据还是齐全,关系也简单明了。
一般诉讼时间多长,如果想申请强制执行要如何?他还有其他债务60万。对于判决有何影响?对方债主没有通过法律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