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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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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6128什么是编号?

赔偿问题

在企业上班,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中有2个月在休病假,请问赔偿问题应该如何计算???具体情况是病假二个月已经休完了,回公司正常上班一段时间了,公司内部方案要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按劳动法规定,补偿是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由于本人病休了二个月(这二个月基本没收入所得),这样的话平均工资肯定是很少的,现想知道往前推12个月能不能把病休的二个月从中剔除来计算平均工资???谢谢。

咨询者:fa454794广东
[咨询时间: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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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鹏律师
[地区:广东-中山市
手机:13823933749
积分:328
]
回答时间:2013-04-26 14:57
赵鹏
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80%,不能把病假扣除计算平均工资。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3-04-26 16:04
杨艳国
可以剔除,因为该月工资不能反映实际的工资水平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3-04-26 18:16
李翠英
这2个月不算。可以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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