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贷款10万,在贷款期限内离婚协议婚后房产赠与子女所有,但并未过户登记,之后又以当时的结婚手续续带5万。(在赠与之后父母又续带)同期母亲又独自借款10万。
如今贷款无能力归还,在未被银行优先保全的情款下被债权人a保全
试问,债权人保全该套房产是否合法有效?
试问,此套房产到底归属于谁?
试问,如被法院拍卖,拍卖所得款项一定要平均分配吗?(因该套房产为唯一住房,拍卖后一家三口无地居住法院是否会按照家庭人口进行余额的分配?
如何才能有效的保障权益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