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进行二手房交易,当时已经签订协议,买方付了定金2000元,后来因其买方是外地户口,买方知道自己不符合外地户口的购买条件,就与我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已经注明“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因社保、国家政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将自动取消协议。
”我想问,这个补充协议有效吗?卖方一定得退还定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