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想要兑一个店,都已经交了20000元的定金,可是后来他又不兑了,当时要他返还定金,他说手头没有,过段时给间在,因为是熟人,所以也就没着急,后来大概10月份还了5000,剩下的到现在也没给,我只一张收条,这种情况若是想寻求法律的帮助,我是不是算空口无凭没有证据向他要钱呢?收条的定金写成订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