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在一所民办学校教书,放暑假(已怀孕八个月)就请假回家生育了。
今年打算再进学校上班,老板却说我只能已新老师的身份进来了,产假工资也没有了。
校龄工资也没有了。校龄工资也没有了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