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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倍工资和补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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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5114什么是编号?

关于双倍工资和补偿保险

我从2010年12月开始入职,公司2012年1月才把我挂在其他公司名下买保险,2012年6月份公司才开始与我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我目前在职

问:1、我能在公司未与我签合同的这段时间申请双倍工资吗?

2、能否让公司帮我补缴2010年12月-2012年1月的保险?

3、公司把我挂在其他公司名下帮我交保险合法吗?

4、现在离职会对申诉有影响吗?

咨询者:liaoziqi...广西
[咨询时间:2013-03-0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3-04 21:02
刘子若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挂在其他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最好不要先辞职。
罗海华律师
[地区:广西-柳州市
手机:13377224509
积分:1533
]
回答时间:2013-03-09 13:01
罗海华
这个问题在法易网也看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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