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员工无故旷工,请问旷工是否应扣三倍工资?若不能扣,因员工旷工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承担?损失如何计算?有统一的公式算吗?连续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对于员工无故旷工有没有法定的、有效的管理办法?旷工应属违反了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对此进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