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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归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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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1541什么是编号?

产地归属权

1.小区地面停车位归属权到底属于开发商还是业主?

2.什么才属于“公共道路”,它和“消防通道”有没有冲突?

3.规划建设一个小区,规划图纸上或是相关规定里,有没有明确小区停车位和住宅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比例?

4.即使小区规划有属于开发商产权的地面停车位,那么除了他们有产权的停车位外,这个小区里还有没有属于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的地面停车位置呢?

补充说明:
麻烦各位律师回答的时候,尽量不要摘抄网上相关的语句来解释或阐述,我只是想得到比较确切的,比较快捷实用的解决方法,谢谢!
咨询者:fa431493广西
[咨询时间:2013-02-03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刘建峰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8236979293
积分:1947
]
回答时间:2013-02-03 11:56
刘建峰
您好,1、小区车位属于业主委员会,不属于其他人。2、公共道路和消防通道不会有冲突但可能重叠,无论是公共道路或消防通道我们都应当保持它的畅通。3、暂时没有明确小区停车位和住宅率的规定,这个属于设计师的人性化的设计范围。4、当然有在公共道路或公共绿地开发的车位也属于全体业主。
我在坚守职业道德底线的基础上维护您的权利。受人之事忠人之托,一握律师手永远是朋友。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2-03 11:31
魏国鹏
停车位没有约定归属的,应该由业主所有。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2-03 13:30
李保忠
应该由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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