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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9490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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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上班12小时,最近公司赶货人手不足,要求工人另外在加班2小时,如果不加班就算旷工处理,请问合法吗?我们怎么办?

咨询者:fa428233广东
[咨询时间:2013-01-2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云周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693689
积分:10745
]
回答时间:2013-01-20 19:15
李云周
不合法,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3-01-20 21:51
李翠英
不合法,直接到劳动部门投诉解决。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3-01-20 22:14
吴君瑜
用人单位做不合法,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每周工作超过四十小时的,可以主张加班费。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2-02 20:24
李保忠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不合法,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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