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深圳一家动画公司上班,我是于去年12月从学校直接到的这个公司,起初公司让我们交了2000押金,还签了有协议,协议上说的以劳动合同一年以后才能给,但我劳动合同他们一直以各种借口7月份才给我签,我这个月要走,我去找老板要这个押金,他说我不满一年。
劳动法不是规定,公司不得收取押金吗?公司必需提供免费的岗前培训吗?这个不是和那个我们签的协议,互相矛盾吗?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我还能要回这个押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