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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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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904什么是编号?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如何理解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咨询者:fa124755广西
[咨询时间:2010-07-0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7-06 14:28
魏国鹏
一般是指从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计算。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7-07 10:17
李红伟
“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已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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