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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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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8931什么是编号?

权益保障

各位老师,我是四川一汽车制造厂的普通员工,已在该公司工作11年。

现因该公司要与韩国现代合资合作;现原公司要求我们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再与合资公司签订合同。

请问可向原公司主张自己的权益否????????

咨询者:fa427279四川
[咨询时间:201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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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3-01-16 13:57
张龙飞
只是变更劳动合同主体,你准备辞职?
尹兰英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5111339840
积分:7652
]
回答时间:2013-01-16 14:00
尹兰英
首先,看你们原劳动合同签订内容,如果你们不愿意与合资公司签订,可以拒绝,再向原公司主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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