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父亲可以起诉德资企业和中国老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的程序是到法院起诉,应该准备身份证、住院病历进行起诉,赔偿的数额在20万元左右。
我父亲今年59岁,在广州一家德资糖果食品企业工作将近一年了,他所从事的是工厂的卫生保洁工作,但这部分的工作是这家德资企业转包给一个中国老板负责,有中国老板负责聘请工作人员进行保洁,我父亲就是受聘于这位中国老板。
在2012年12月份的一次工作中,由于平台垮塌,我父亲从3m高的地方摔下来(我父亲工作时没有任何安全保险措施),导致我父亲颅骨破裂(伴随出血)、颧骨骨折、锁骨粉碎性骨折、肋骨五处骨折,现在还在医院住院。
住院费用目前是由直接聘用我老爸工作的这位中国老板负责,已经花了3.5万元,今天那位中国老板过来,说德资企业不肯负责任。
请问法律专家,象我父亲的这种情况,我们该向谁提起索赔索偿,应该要按什么程序来?应该准备些什么材料?大概可以赔偿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