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餐饮公司签订了从十月份开始签订了承包中央厨房协议。
后由于对方经常性扣押我的餐费,做完十二月我就停止了改项目。
现在的问题是我有一部分餐费已经进入公司账户,而对方不肯给我,他的理由是要用这钱支付我在外面的供应商货款。
当初我们的合同中明确规定我的债务问题由我独立承担。
后我讲供应商带至其公司要钱,公司让供应商直接起诉公司。
请问这种事情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