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合同期已满,未续签合同,但还在使用劳动者合法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67519什么是编号?

合同期已满,未续签合同,但还在使用劳动者合法吗?

1、我是一名在外企工作的劳动者,2012年4月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未续签,但我还一直在上班,这种行为合法吗?

2、我休产假后返工一周,公司就借公司发展前景为借口,在未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调动我的工作部门,这样合法吗?

咨询者:fa424191广东
[咨询时间:2013-01-0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云周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693689
积分:10745
]
回答时间:2013-01-05 07:55
李云周
不签订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未经你同意无权调动你的工作岗位。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3-01-05 12:08
刘潮生
可以向当地劳动有关部门反映
王金龙律师
[地区:江西-景德镇市
手机:15079850878
积分:1428
]
回答时间:2013-01-05 15:27
王金龙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具体可以来电咨询。136-20977-360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3-01-05 18:20
杨艳国
1、合法的,只是从2012年5月起应该向你支付双倍工资而已;
2、如果工资也降低了,你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因为你的特殊原因,公司适当的调整岗位是有一定的合理性。
3、协商不成仲裁解决,有需要可和本律师联系,广州杨律师 13719040564 QQ;532187968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