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培训师,用人单位多次将你调离培训师岗位的行为构成合同违约,你可以拒绝并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按培训师岗位支付工资。
本人任职于一中外合资企业培训师,签订培训师岗位劳动合同到2014年,薪酬也是培训师岗位等级。
于2012年6月收到上级口头通知被告知不胜任,需要到一线岗位回炉业务知识到2012年12月底,如考核后认为胜任则调回培训师岗位工作,期间没有更改劳动合同内容,按培训师岗位待遇。
我同意这一安排并一直工作至今。我同意这一安排并一直工作至今现被上级告知依然不胜任,需要继续到一线岗位再回炉业务知识半年。
我不想接受这样的安排,因为一线岗位属轮班制,上下班时间不固定,另外也与我当时签定的培训师岗位工作内容不符。
请问:如我不同意公司的安排,公司坚持要让我到一线回炉业务,是否违法?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