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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老板不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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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4703什么是编号?

辞职老板不给工资

本人在一私人公司做门市,工作期间同同事两人一起卖了公司1000元的货物,辞职后,老板以此事为理由,说账还没有查清,还要过两过月才能够查清,而拖欠1个月20天的工资.我不知道这卖了公司1000元货物算不算职务侵占,要是算那要担什么样的责任.也是因这个原因我不知道要不要去申请劳动仲裁.

咨询者:fa418609广东
[咨询时间:2012-12-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2-13 12:28
魏国鹏
你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职务侵占,返还单位的损失即可。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路焜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1664295
积分:6316
]
回答时间:2012-12-13 14:52
路焜
这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公司拖欠工资,属于公司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并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们出卖公司的货物,属于你们违法,应将出卖货物所得价款返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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