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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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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4576什么是编号?

债务纠纷

我妹妹向别人借了三十万元钱。我妹妹向别人借了三十万元钱可借条是我打的。我妹妹向别人借了三十万元钱可借条是我打的这钱我一分也没见过。

也没经手这笔钱。也没经手这笔钱现在,债主上门要求我归还这笔钱,请问,这笔钱该由我来还吗?

咨询者:fa418347福建
[咨询时间:2012-12-12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薛为华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2050
]
回答时间:2012-12-12 15:04
薛为华
最终这笔钱是由用并不重要,关键是您作为债务人出具了借条,债主当然有权利向您追讨这笔钱。
尹兰英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5111339840
积分:7652
]
回答时间:2012-12-12 15:39
尹兰英
借条出于你真实意思,你便应该对此承担责任,不过你可以向你妹妹追偿。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12-12 17:10
殷国丰
您是借款人,您可在偿还后向您妹妹追偿。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2-12-12 20:37
陈奇斌
!债主当然有权利向您追讨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2-12-13 11:25
陈福猛
如果是你签署的借款,有还款的义务。

除非证明你没有实际收到款项。
蔡文明律师
[地区:福建-泉州市
手机:13788822295
积分:755
]
回答时间:2012-12-13 14:37
蔡文明
只要签的是你的名字你就负有这个义务人家就可以找你要钱。(本解答张助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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