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某公司员外,外派驻点工作,现公司安排我出差,但因家庭缘故不便出差,也向公司说明了情况。
公司说这不是慈善机构,不服从安排一次罚款1000,第二次劝退。
我的月工资才1800,达到了近我工资的60%,这合理吗?国家是否有相关规定?我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