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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他们提供的劳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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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2387什么是编号?

我为他们提供的劳务信息

本人专为临时用工方提供人力资源,帮工人在为被帮工人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我 有责任吗 ?

咨询者:fa413749广东
[咨询时间:2012-11-2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泽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749896
积分:1680
]
回答时间:2012-11-26 15:13
刘泽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法律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鉴于上述法律规定,你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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