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工地小包工头,和一家建筑公司没有签定合同。
我的一工人在上班时受伤,导致左手骨折,在成都一家医院救珍。
医药费用3万多全部是我付的。医药费用3万多全部是我付的请问这钱到底该谁出? 我也有百分之几的责任吗?谢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