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8岁、我前几天骑摩托车带了一个朋友、在回家的路上和一个30多岁骑摩托车的人发生了争执。
我朋友用利器伤了对方、然后就骑车跑了、后来对方报了案记下了我的摩托车牌照然后找到了我家、叫我赔钱、但是我没有出手、是我朋友伤的他、对方找不到我朋友就叫我出2000块钱。
我是否有责任出这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