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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中的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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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1832什么是编号?

国企改制中的法人地位

我司是珠海市斗门药品供应公司,国有企业,我是法人,在今年全员经济性裁员后,我司只留用四人处理善后事宜,是独立法人,但出资人是斗门区医药总公司,5月份财务交给总公司负责,总公司又要求交出公章到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保管,要用时提出申请,这做法合法吗?现我配合总公司清理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指挥,我变为光秆司令,无任何权力.这符合法规吗?

咨询者:fa402681广东
[咨询时间:2012-11-2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1-22 15:09
魏国鹏
不合法,你有权起诉要求制止其违法行为。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秦林蒿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5220115488
积分:2503
]
回答时间:2012-11-22 17:24
秦林蒿
你好,如是独立企业,可拒绝不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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