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入职,11年3月续签合同时因其计时工资定为1500元每月,远低于本人月薪,(本人从事会计工作)我拒签了,现在又工作了一年多。
现在两公司整合在一起,公司明显是采取高压政策逼迫我们辞职,上司安排我做另一公司的工作。
我已无心在此工作,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我已无心在此工作,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另外维护权益时我该不该先签那份不合理的无固定期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