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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业绩不好为理由要辞退我或者降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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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0863什么是编号?

公司以业绩不好为理由要辞退我或者降低工资

律师,您好!我是广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一名外贸业务员。

今年6月入职,试用2个月后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工作半年了,准备结婚,公司以业绩不好为理由要我离开,否则要降低我的基本工资。

当初签合同时公司没有规定业绩必须达到什么标准,而且到现在为止公司也没有相关文件规定业绩标准。

我想请教公司这么做是不是违法的?如果公司辞退我,要给我1个月还是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补偿金是以基本工资还是基本工资+其他补助为准?如果公司暂时不辞退我,要求降低我的基本工资,我能否拒绝?

咨询者:fa410814广东
[咨询时间:2012-11-16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邓赞林律师
[地区:湖南-娄底市
手机:15073829368
积分:5284
]
回答时间:2012-11-16 11:15
邓赞林
公司这样做违法,补偿金是一个月,标准时本人转正后的实际工资。如果变更劳动合同,改变岗位,可以按照新岗位确定工资,如果没有换岗,则不能降低基本工资,但其他奖金、提成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律师的天职是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回答

2
张仁东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3936246110
积分:3740
]
回答时间:2012-11-16 11:08
张仁东
公司违法。
李福明律师
[地区:广西-桂林市
手机:13807731978
积分:4036
]
回答时间:2012-11-16 11:21
李福明
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变更需经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致同意,否则任一方擅自改变均属合同违约行为。公司以没达到业绩为由要求你辞职没有法律依据,属违法行为。如果公司强行辞退则构成非法辞退,应承担双倍赔偿责任。赔偿和补偿的标准以你离职前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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