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份上班从房顶掉下,导致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保守治疗后,跟骨有明显变形,走路也痛,2012年11月复查,医生说无法根治疼痛,随着年龄增加疼痛可能还会加剧,这个算残疾了吗?当时不知,没做工伤认定,我现在还在厂里上班,这种情况能否申请赔偿。
我找老板谈此事,老板说一切找他律师,老板的律师会不会偏袒厂里呢?打工的请不起大律师啊!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