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西安雁塔区做个小生意。现在有个有关合同的问题想请问您!
是这样我和房东签的合同里有这样一条;合同期以内,我有转让商铺的权利。但是我转让的时候,并且和别人已经都谈好了。房东又告诉我,不能转让地方(不让我空转)!
而且以后还要在合同上加一条;除经营项目和设备意外,不许转让!我现在不知道房东这样的做法合理不?
希望您看到我的问题之后,尽快给我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