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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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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8107什么是编号?

下列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我妈妈因病请假回家治疗在48小时内死亡是否算是工伤。

补充说明:
请假期间多次请假后才批准 导致病情延误 工作期间负荷超重,工作环境不是那么理想 但不是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
咨询者:fa405646广东
[咨询时间:2012-10-2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2-10-29 19:21
李雪梅
如果是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应认定为工伤。首先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如果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说的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我建议你收集证据,然后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予申报,你可以去申报。
李雪梅律师于 2012-10-30 11:5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欧阳楚平律师
[地区:广东-韶关市
手机:13826348864
积分:1094
]
回答时间:2012-10-30 16:21
欧阳楚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你妈妈不属于,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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