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公司关闭员工补偿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2654什么是编号?

公司关闭员工补偿问题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公司关闭,我也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在这家公司已工作了8年,我可以向这家公司提出哪些补偿及补偿的标准。

谢谢!

咨询者:fa394558广东
[咨询时间:2012-09-17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9-17 17:03
赵井燕
可以要求补偿,因为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补偿为工作每满一年,给付相当于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9-17 17:03
刘子若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现在用人单位关闭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从2008年起)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工资)。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9-17 18:02
施鲍中
公司应当与你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时起向你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因此,你可以根据上一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要求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8个月的工资(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自2010年2月份开始计算)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周一律师
[地区:广东-惠州市
手机:13539215852
积分:2548
]
回答时间:2012-09-17 19:47
周一
可以提出补偿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2-09-18 14:33
杨艳国
1\经济补偿
2\失业金
3\高温补贴
4\年休假工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