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擅自变更你的工作性质,属于违约行为,公司收取你任何钱财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回你的380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去公司面试之后,签合同之前签了一份委托公司购买正装的协议,交了380.然后签合同,结果是接线员的工作却成了销售,必须完成一定任务,不然就扣工资。
然后就是不用去公司上班,自己拿着资料就可以离开了。
合同也签了,委托书也签了,还能拿回钱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