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2007年跟四川简阳一家公司签定了三份合同,其中两个合同在2008年10月验收完成,但合同款一直未付清,之前我们曾多次去讨要,一直未结清。
近期他们单位更换领导后,再去追要已经不认帐,才想到采取法律手段,但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想请问下法律规定的时效难道对方欠帐两年我未起诉的话,法律会支持对方欠帐不还吗?恳请您能给我提供较细致的回答,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