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广州一家民营公司签订了该公司的实习协议,协议6个月,因家庭原因要提前离开,共工作了两个星期,但是公司的人资主管嫌我工作期太短不给工资,之前上班时听同事说工作两天都会有工资的,这事不是人资主管一个人说了算的吧,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