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哥属于工伤,厂方应当承担工伤补偿责任。你哥有权在伤后一年内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生效后后,即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尔后向单位主张工伤补偿,协商未果时,即通过劳动仲裁维权解决。注意不要超过期限。
我哥于今年3月份在一陶瓷上班时在送料口输送带上不慎摔下,左脚受伤,送到医院经检查,左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踝关节明显畸形,住院三个月,现已经出院,现在脚还很痛。
留下很大的后遗症。留下很大的后遗症医疗费用全部厂里出的,住院期间厂里给的工资每月才500元,去问厂里管理说肇庆都是这样的,说厂里出钱把脚医好就行了,没少脚是没赔偿的,现在修养期还是每月500元工资,现在脚走路还很痛。
留下很大的后遗症,厂里不给工伤认定,前几天去找劳动局的说要老板申请才行,现在劳动局要厂里开证明,厂里说不给鉴定,不开证明,除非不能走路才赔偿,去找厂里都不理我们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打工的又不懂,现在请你们在百忙之中给我们回复,谢谢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