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商业银行工作,每天工作大概11~12小时,每周工作5天,请问这样单位的加班性质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单位违法,我现在想以此单位违法在递交辞呈之后一周之内辞职,是否合法。
如果合法,怎样获得我超时工作的证据?我们银行每天都刷指纹上班,监控录像可以保留三个月,每天都有上班下班的登记簿可查,我现在还在工作,可以照相录像复印。
如果提前辞职并申请仲裁,成功获得赔偿超时工作的几率多大?如果需要搜集证据,需要搜集那些证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