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们公司是私营企业,之前我们工薪有说,关于公司住房补贴,今年公司说,如果不在公司住,不再进行住房补贴,难道我们是没有选择权,只能说公司不补贴我们就必须按照他的要求执行吗?如果我们在公司住,工薪是要扣除住房费用,公司这样做法合理吗?我们有没有其他选择权?希望律师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