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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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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8414什么是编号?

劳动仲裁问题

2002年进入公司工作,05年才买社保,09年签订的合同期限是2009年12月年至2011年12月,此合同从来没有给过员工自己一份保管,且签订合同的公司名称与个人工作证,购买社保公司名称不一致,2012年1月开始没有签订合同,2月开始口头通知员工以后不用上班,至今一直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赔偿,可以要求哪些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咨询者:fa374660广东
[咨询时间:2012-07-0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2-07-05 13:19
张勇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7-05 13:57
吴君瑜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贤笑岩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3500241808
积分:3170
]
回答时间:2012-07-05 22:38
贤笑岩
证明劳动关系,自己的工资和被辞退的证据。
秦林蒿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5220115488
积分:2503
]
回答时间:2012-07-07 11:11
秦林蒿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工作证及交社保的单位起诉,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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