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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期工资支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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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3667什么是编号?

关于使用期工资支付的问题

问题1.公司新开发一个项目,招募一批员工。问题1.公司新开发一个项目,招募一批员工在试用期内,未能及时补充试用期合同已离职。

员工试用期上班有14天,但离职未提前3天进行申请,只是口头说明,但在发工资当天索取工资,改如何解决?

问题2.月薪规定2500,每天上班6.5小时,规定休息时间为大小周轮休。

上班不足一个月离职的,工资如何计发?

咨询者:fa368666广东
[咨询时间:2012-06-1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田忠贵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8902860675
积分:48677
]
回答时间:2012-06-15 09:30
田忠贵
应该给员工发工资
秦林蒿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5220115488
积分:2503
]
回答时间:2012-06-15 11:26
秦林蒿
你好,可以要求员工提前三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到期后足额发放其在职期间的工资。也可与员工协商,按公司规定发放工资日发放,工资一般按月薪除21.75天来计算日工资。
贤笑岩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3500241808
积分:3170
]
回答时间:2012-06-15 19:00
贤笑岩
应当发放工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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