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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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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319什么是编号?

租房纠纷

房东将房子整租给了一人,该人了其中一间给另一个人并签了一年合同 ,合同未到期,另一人将房间转租给了我!因其跟我讲他押金在小房东(即整租该房子的一人),我就给了该人700押金!三方签了转租合同,但没有和小房东签直接合同。

现如今转租给我的那人已走,小房东跟我说他损坏了东西要扣他押金,而我押金给了他,意味着就是扣我的!我想请问这责任在于谁,是我去找转租方要押金,还是由小房东去讨要(因为在他走之前小房东没检查,走之后才说损坏了却让我去找他)这该如何解决。

咨询者:fa122641江苏
[咨询时间:2010-06-1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06-13 15:58
田国军
根据你谈到的情况,该责任应该在于转租人,应由转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你将押金交给了转租人,你只能要求转租人返还。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6-13 21:24
杨汉卿
你与小房东依据原承租合同办理。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4 21:32
郭军
你好!

你只能跟租给你房屋的人要押金,即你的合同相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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