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佛山陶瓷行业的业务员。您好!我是佛山陶瓷行业的业务员我想咨询下,如果一个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是:规定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内必须完成50万的定额任务,否则底薪减掉一半;另外还规定3个月试用期内开新客户的数量分别为1、2、3个,开不到则相应的每一个扣500元。
请问,他们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吗?我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