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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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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7437什么是编号?

关于劳动纠纷

请问,我于公司2010年6月开进入职工作,到2011年3月,公司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从2011年1月开始至今,就一直未给我发工资,也未给我任何事做。

一直处于无所事事也无任何收入的状态,目前我们双方都还未解除合同。

请问,我能不能提出以前未签合同时,索赔双倍工资的要求??还有就是我能不能在后来的时间里,提出相应的务工费赔偿等等赔偿性的费用。

还有就是,我与2010年年底和2011年年初出差的报销,报销凭证都上缴了,只有报销清单了,我还能索要吗??谢谢,对了,有个很重要的事,就是公司法人是老板他妈妈,怎么办?我另外还有2个同事,他们是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其他情况都和我一样。

咨询者:fa360376四川
[咨询时间:2012-05-2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2-05-22 08:08
喻远军
可以申请进行仲裁
何青超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708185965
积分:974
]
回答时间:2012-05-22 18:38
何青超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11年3月之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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