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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偷走钥匙拿走钱财属于逃走属于什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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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6247什么是编号?

利用职务之便偷走钥匙拿走钱财属于逃走属于什么案件

我们5,1聘请了一个店长实习,结果5.15下午收银员吃饭时他悄悄拿走钥匙把抽屉里面的8800元钱和铁皮柜里的两台价值4000多元的手机拿走跑了。

我们也报案了,录了一下午的口供,结果说是民事案件,叫我们找律师事务所问,然后都法院起诉,律师事务所的人又说这是刑事案件,让我们找公安局,我们到公安局去了,公安局又说这是民事,让我们找法院,结果律师说你们最好有熟人,有关系公安局才会帮你。

现在这个社会什么都是关系。现在这个社会什么都是关系结果公安局的人让我们在等等。

3天后给我答复。3天后给我答复我想问一下,这到底的什么案件?

咨询者:fa358666四川
[咨询时间:2012-05-1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16 21:04
魏国鹏
利用职务之便偷走钥匙拿走钱财在法律上构成盗窃罪,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立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2-05-17 08:07
喻远军
可以进行报案。
刁正武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881881165
积分:449
]
回答时间:2012-05-19 11:18
刁正武
刑事案件,已构成盗窃罪,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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